转 让 价:¥10000.00元 | 出价期限:2025年06月21日 10:00 至 2025年06月21日 11:04 |
保 证 金:¥10000元 | 类 型:摘牌 |
湖北青杉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其所持有的编号:A20250620093600145的1万元债权资产包 进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标的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标 的 介 绍 | 标的物名称 | A20250620093600145的1万元债权资产包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资产包合计剩余债权本金数额 | 10000 | |
资产包合计剩余债权利息数额 | 774.44 | |
转让价 | 10000.00 | |
借款到期日 | 2026-05-21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 该转让标的为净资产债权,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担保、质押等权利瑕疵和权利纠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交易保证金 | 10000 | |
债 权 人 及 债 务 人 信 息 | 债权人 | 湖北青杉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420100MAC83H3WXP |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北路18号博瀚科技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二期6栋05层06室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朝辉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债务人 | 涉及一名自然人的个人贷款债权 | |
债权种类 | 消费贷 | |
其他 | 详情请电话咨询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5:00。
即日起接受咨询。本次项目采用事后审查的方式审核相关报名材料,意向方通过下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可激活出价账号进行出价。
请意向方在进行出价前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若因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而进行出价受让的,交易结果取消,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联系人:张朝辉
联系电话:15278106558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两湖大道湖北格瑞绿色工程开发有限公司1-10层综合楼4层414号房
湖北青杉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
湖北青杉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其所持有的债权转让采用电子网络出价形式,在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下进行转让,为切实保障各出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络出价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交易须知如下:
一、定义
1、标的:编号:A20250620093600145的1万元债权资产包
2、本项目:指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
3、出让方:湖北青杉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组织人:指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意向受让方:指意向受让本次转让标的的主体。
6、出价方:指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参加出价本次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
7、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主体的受让方。
8、转让合同:指出让方与受让方就转让标的签订的《转让合同》。
9、电子网络出价(简称网络出价)指由组织人组织,在出价时间内,最先出价的出价方既受让标的的方法。
10、报名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5:00。
二、出价须知
(一)出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出价程序分为出价报名、递交交易保证金、激活账户、出价、递交签约材料、签署相关协议、支付款项。
(1)出价报名:符合本项目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相关出价地址页面完成线上报名。
(2)递交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组织人指定账户,否则报名无效。
组织人指定账户为:
名称: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33020010201000018169
开户行:泰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3)激活账户:已完成线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根据《交易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组织法联系激活出价账户。
(4)出价:出价方在本项目出价时间内进行出价,有一名出价方完成出价的,本项目既告完成。
(5)递交签约材料:完成出价的出价方,在出价后15个自然日内,将《交易公告》内所列文件填写完毕后递交组织方(可通过电子签行使递交)。
(6)签署相关协议:本项目采用事后审查的方式确认受让方,既在出价方完成出价后,组织方对出价方递交的签约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出价方即为受让方,组织方将在15个自然日内组织受让方与组织人签署《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署《转让合同》(签署工作可通过电子签形式完成)。
(7)支付款项: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协议》签署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受让方应付款项的支付。
2、时间安排:
(1)出价报名:2025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20日 15:00整。
(2)递交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应在2025年06月20日 15:00整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组织人指定账户。
(3)网络出价:2025年06月21日 10:00 至 2025年06月21日 11:04举行网络出价会。
(二)本次网络出价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并接受本次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条件,否则不得参加出价。
(四)意向受让方在本次标的挂牌期内,应认真阅读本交易须知。意向受让方有异议的,应在出价报名前提出。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表明己充分了解出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接受本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不以任何形式对本交易须知的内容提出异议。组织人不承担和担保标的品质和相关瑕疵等任何责任。网络出价时,组织方也不再回答出价方提出的有关标的和出价程序的任何问题。意向受让方报名出价后,不得以事先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负。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出价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五)意向受让方在完成出价报名及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激活账户后具备出价交易资格,上述事宜任一一项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报名。
(六)出价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根本违约,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出价方向组织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
(1)出价方不递交、逾期递交签约材料或递交的签约材料经审核后不符合受让条件的;
(2)出价方递交的签约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拒绝签署或逾期未签署《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的;
(3)出价方拒绝完成或逾期完成付款义务的;
(4)出价方递交的签约材料存在造假的;
(七)转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转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转让价格为出价方网络出价时的成交价。
(八)未出价的意向受让方,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在出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
三、标的交付
(一)本次转让权的交接,在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按约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与出让方办理转让交接。
(二)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
(三)出让方和受让方对成交标的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出让方和受让方自行解决,组织人不承担责任。
四、特别约定
(一)出价方应对其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出价方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登录交易系统的,其在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出价方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均由该出价方承担。
(二)出价方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阻挠其他人出价,不得与其他人相互串通、恶意压价,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组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交易或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出价过程中,出价方必须认真严肃地进行出价。出价方应严肃、慎重的考虑参与出价,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贵任,且其所交交易保证金由组织人直接支付给出让方所有。
(四)出价过程中,如因系统发生故障,由组织人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网络出价时间的决定。
(五)出价方应自行承担其参与出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报名手续和递交有关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出价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组织人均无义务承担此费用。
(六)受让方应确保自身主体资格能符合出让方、审批机关、工商管理等部门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否则受让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交易保证金由组织人直接支付给出让方所有。
(七)出让方有权在出价开始前撤回标的。若因出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组织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出价会,由此对出价方造成的损失由出价方自负,出价方不得向出让方、组织人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八)组织人在本交易须知中或其他材料中所作出的关于标的的说明仅作为一般性介绍供出价方参考,不表明组织人作出担保,本次出价会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若因印刷、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实物或标的实际情况有误差的,以实物或标的情况现状及有效证件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人有权对本交易须知进行修正,如有修正,将在出价会开始前告知全体参会出价方。
(九)本《交易须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有关交易惯例,结合本次交易实际制定。参加本次交易的出价方、出让方须遵守本《交易须知》,并依此对自己在本次交易中的行为负责。交易成交后,本交易须知即构成受让方权利义务的确定依据。
(十)本交易须知的解释权归出让方和组织人,并以组织人的解释为终局意见。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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