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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项目】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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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20000元 竞价周期:5小时0分 优先购买权人:
评 估 价:¥.元 延时周期:5分钟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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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公告

 

  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文保中心”)拟通过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公开招募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运营合作方,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合作运营项目。

二、项目场地

  杭州市上城区府学巷8号杭州孔庙碑林东庑内北侧(见示意图),面积28.12平方米。

三、项目合作期限

  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无装修期)

四、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杭州孔庙碑林作为重要的文化遗存,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价值,本次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旨在通过专业运营,活化利用文化空间,开展各类文化体验、展示交流活动,让碑林文化活起来,进一步提升其文化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为杭州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利用贡献力量。

  2、合作形式:招募合作方作为市文保中心配套公共服务提供方,在杭州孔庙碑林指定区域合作运营“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项目,开展碑刻文化展示、儒家文化主题讲座沙龙、碑林研学体验、文化衍生品开发及文创饮品等配套服务。

  3、合作费用:

 (1)保底金额。结合项目情况与市文保中心实际,该项目设定保底金额。以人民币10.2万(其中IP授权费为7万元,协议约定IP使用性质和范围)作为起始价在杭州文交所挂牌竞价,以最终产生的摘牌价作为保底金额。项目采用每年合作方先向市文保中心预付保底金额后合作的形式,在合作期内,每年预付保底金额不作变动。

 (2)超额分成。合作期内,年度营业额在45万元(含)以内的,合作方只需按合同交纳保底金额。年度营业额超过45万元的(须经第三方审计核准),营业额超额部分合作方与市文保中心按8:2的比例进行分成,每合作年度完成后进行一次分成结算。

  4、支付方式:保底金额每一合作年度起始支付;超额分成部分每年度结算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作协议中另行约定。

五、合作对象所需条件

  1、意向合作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万元(含)以上

  2、意向合作方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违法犯罪活动;

  3、意向合作方具备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意识和文旅项目运营经验,熟悉杭州历史文化及孔庙碑林相关情况

六、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平台挂牌交易意向合作方的报价达到或超过设定底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事项约定

  1、合作方负责对项目空间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将项目打造成为展示孔庙碑林文化、儒家文化和金石碑刻艺术的重要窗口,兼顾市文保中心部分公共文化及为民配套服务的功能,并配合市文保中心开展一年不少于3场文化相关活动;

  2、合作方负责整合相关资源完成项目平台搭建,负责完成项目空间实体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内部的所有设计、装饰和装修。装修需遵循文物建筑保护要求,做到可逆施工,不损坏原有建筑结构、风貌及文物本体,装修方案经市文保中心及项目房屋所有权单位认可后,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3、合作方负责项目空间的日常运营与管理,项目日常运营与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日常维护维修费等所有运营成本均由合作方承担。合作方需负责起草项目空间日常开放的相关规章制度,报市文保中心书面确认后实施;

  4、合作方在项目空间内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方案,需提前报市文保中心审核,活动开展前需确保场地及活动安全,并经市文保中心核准后方可举办;

  5、合作方应保证其就项目空间的设计、装饰、装修等全部搭建工作,以及在项目空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且不得对市文保中心的声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16:00时

2、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皓月路188号万和国际7幢6楼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3、咨询电话:0571-85333666,黄先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最新的公司章程等材料;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授权委托书》、《招商合作申请书》、《交易承诺书》、《情况说明》、《股东会决议》。

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等上述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本交易所有权不予接收。 

5、保证金:

各意向方根据项目要求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以报名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完成报名事项。报名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699388680;

确定为合作方后,该保证金转化交易服务费;未摘牌成功的,保证金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合作方如在《合作运营协议》签署截止日未签署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6、交易服务费:

本次交易将收取最终摘牌价的10%作为交易服务费,由最终确定的合作方承担。

九、交易方式

1、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需线下提交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已到账的意向受让方进行报价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网站进行报价

2、报名成功者应注册并生成账号,凭此在平台上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6年5月29日


交易须知

本公司(即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委托方的委托对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项目采用电子网络竞价形式进行公开招募,为切实保障各竞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交易须知如下:

 

一、定义

 

1、标的: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项目

 

2、本项目:合作运营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项目

 

3、委托方:本项目委托方为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

 

4、组织人:指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意向受让方:指意向受让本次招商的主体。

 

6、竞价方:指经资格确认并按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参加竞价本次出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

 

7、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主体的竞价方本项目中也称为合作方

 

8、成交确认书:指组织方与受让方就招商标的签订的《成交确认书》。

 

9、电子网络竞价(简称网络竞价)指由组织人组织,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竞价方通过网络竞价系统自行报价,由报价最高者的竞价人受让标的的方法。

 

10、报名截止时间:20266416时整。

 

11、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6416时整。

 

二、竞价须知

 

(一)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程序分为竞价报名、递交交易保证金、确定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结算交易款项、签订《合作运营协议》。

 

1)竞价报名:符合本项目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价报名材料(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地点:杭州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6层,逾期无效。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竞价报名材料后,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

 

2)递交交易保证金:竞价方应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组织人指定账户,否则报名无效。

 

3)确定受让方:依据本交易须知的规定确认受让方。

 

4)签署成交确认书:组织人、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

 

5)支付交易服务费结算款项。

 

6)签订协议:委托方、受让方签署《合作运营协议》。

 

2、时间安排:

 

1)竞价报名:2026529—20266416时整

 

2)递交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应在20266416时整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组织人指定账户。

 

3)竞价邀请:网络竞价会开始时间前。

 

4)网络竞价并确定受让方:202665上午10时至202665下午15时(延时报价阶段除外)举行网络竞价会,开始时间延迟的,以延迟后的开始时间为准,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时除外,组织人有权对此情况进行裁定。

 

5)签署成交确认书:竞价方应在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组织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6)支付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将收取最终成交价的10%作为交易服务费,由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承担。

 

7)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合作运营协议》将在竞价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后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委托方签订。

 

(二)本次网络竞价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并接受本次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价条件,否则不得参加竞价。意向竞价方在办理竞价报名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最新章程,参加本次挂牌竞价的内部决策文件及相应批准文件;其他组织递交相应的主体资格文件、相关决策文件及批准文件;

 

2、如参加竞价报名的执行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提交《交易承诺书》

 

4、其他有关本次交易报名所需的材料,具体以报名时组织人提供的《意向受让方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为准。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需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并在成交后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后,组织人会在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审核意向竞价人报名资料(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若是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的可以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但最迟请20266416时前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在上述时间前未重新提交审核或提交审核后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意向受让方在本次标的挂牌期内,应认真阅读本交易须知。意向受让方有异议的,应在竞价报名前提出。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表明己充分了解竞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接受本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不以任何形式对本交易须知的内容提出异议。组织人不承担和担保标的品质和相关瑕疵等任何责任。网络竞价时,组织方也不再回答竞价方提出的有关标的和竞价程序的任何问题。意向受让方报名竞价后,不得以事先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负。意向受让方在办理竞价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招商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五)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招商意向。

 

(六)经资格确认后,有一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申请竞价的,则组织人按照公告和实际情况确定网络竞价会召开时间,组织网络竞价。

 

(七)如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该受让方违反竞价约定和干扰交易秩序,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交易保证金不返还。

 

(八)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招商时,竞价方应在竞价会开始前凭身份证原件、组织人开立的保证金收款凭证获取网络竞价系统报价资格。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向组织人相关工作人员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经组织人确认后方可获取网络竞价系统报价资格。

 

竞价方以上凭证、证件必须妥善保管,若因损坏、遗失、外借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价方自负。

 

网络竞价交易分为自由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两个部分。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65上午10时至202665下午15时结束。激活报价资格的竞价方在自由报价阶段开始后即可以通过报价页面进行报价。竞价方可选择加价幅度的相应倍率进行加价。各竞价方的报价只要高于系统显示的当前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阶段内,各竞价方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系统进入延时报价阶段。

 

延时报价阶段是由一个或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限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限时报价周期内一旦有新的报价产生系统将会进入下一轮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在线报价活动结束。

 

 (九)竞价活动结束后,系统公布交易结果。在自由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有人报价的,系统载明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报价人为受让方。如果在自由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该标的不成交。

 

(十)交易成交的,受让方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文件原件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至组织人业务人员处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受让方须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成交确认书》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相应款项。如办理上述手续的执行人不是竞价方本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若受让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组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一)因被确定的受让方违约放弃招商合作,致使委托方将标的再次挂牌招商,如再次挂牌招商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招商成交价格的,则差额部分由本次竞价确定的违约受让方在其所交保证金以外再行赔偿。

 

(十二)参与竞价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且未出现本交易须知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

 

三、招商标的相关情况 

(一)杭州孔庙碑林作为重要的文化遗存,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价值,本次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旨在通过专业运营,活化利用文化空间,开展各类文化体验、展示交流活动,让碑林文化活起来,进一步提升其文化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为杭州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利用贡献力量。

(二)招募合作方作为市文保中心配套公共服务提供方,在杭州孔庙碑林指定区域合作运营“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项目,开展碑刻文化展示、儒家文化主题讲座沙龙、碑林研学体验、文化衍生品开发及文创饮品等配套服务。

 

四、标的物交付

 

(一)本次招商标的的交接,在委托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按约付清成交价款后方可与委托方办理招商标的的交接。如受让方逾期付款,委托方有权延期交付,招商期限不做顺延。

 

(二)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委托方将招商标的移交给受让方即视为本次招商标的交付完毕。

 

(三)委托方和受让方对成交标的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委托方和受让方自行解决,组织人不承担责任。

 

五、特别约定

(一)合作方负责对项目空间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将项目打造成为展示孔庙碑林文化、儒家文化和金石碑刻艺术的重要窗口,兼顾市文保中心部分公共文化及为民配套服务的功能,并配合市文保中心开展一年不少于3场文化相关活动;

(二)合作方负责整合相关资源完成项目平台搭建,负责完成项目空间实体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内部的所有设计、装饰和装修。装修需遵循文物建筑保护要求,做到可逆施工,不损坏原有建筑结构、风貌及文物本体,装修方案须经市文保中心及项目房屋所有权单位认可后,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三)合作方负责项目空间的日常运营与管理,项目日常运营与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日常维护维修费等所有运营成本均由合作方承担。合作方需负责起草项目空间日常开放的相关规章制度,报市文保中心书面确认后实施;

(四)合作方在项目空间内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方案,需提前报市文保中心审核,活动开展前需确保场地及活动安全,并经市文保中心核准后方可举办;

(五)合作方应保证其就项目空间的设计、装饰、装修等全部搭建工作,以及在项目空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且不得对市文保中心的声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竞价方参与竞价前应自行查询竞价标的能否进行工商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等审批手续。

 

)竞价方应对其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竞价方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登录交易系统的,其在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方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均由该竞价方承担。

 

)竞价方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阻挠其他人报价交易,不得与其他人相互串通、恶意压价,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组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交易或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竞价过程中,竞价方必须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价。竞价方应严肃、慎重的考虑参与竞价,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贵任,且其所交交易保证金由组织人直接支付给委托方所有。

 

(十)竞价过程中,如因系统发生故障,由组织人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的决定。

 

(十)竞价方应自行承担其参与竞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报名手续和递交有关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价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组织人均无义务承担此费用。

 

(十)交易成交后,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经营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合同、文件的,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若受让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额的万分之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天。视受让方根本违约,组织人和委托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和《经营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等不予返还。具体违约责任以委托方提供的《经营权转让协议》样本为准。

 

(十)受让方应确保自身主体资格能符合委托方、审批机关、工商管理等部门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否则受让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交易保证金由组织人直接支付给委托方所有。

 

(十)委托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标的。若因委托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组织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方自负,竞价方不得向委托方、组织人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十)在交易中未被确认为受让的,组织人在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交易保证金,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不计息)

 

(十)组织人在本交易须知中或其他材料中所作出的关于标的的说明仅作为一般性介绍供竞价方参考,不表明组织人作出担保,本次竞价会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若因印刷、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实物或标的实际情况有误差的,以实物或标的情况现状及有效证件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人有权对本交易须知进行修正,如有修正,将在竞价会开始前告知全体参会竞价方。

 

(十)本《交易须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有关交易惯例,结合本次交易实际制定。参加本次交易的竞价方、委托方须遵守本《交易须知》,并依此对自己在本次交易中的行为负责。交易成交后,本交易须知即构成受让方权利义务的确定依据。

 

(十)如因法律法规变更,国有资产监管政策等无法预见、无法克服、不属于商业风险的原因对本项目所涉协议继续履行产生影响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物业移交等事宜。

 

十九)本交易须知的解释权归委托方和组织人,并以组织人的解释为终局意见。


招商标的简介:

一、杭州孔庙碑林作为重要的文化遗存,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价值,本次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旨在通过专业运营,活化利用文化空间,开展各类文化体验、展示交流活动,让碑林文化活起来,进一步提升其文化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为杭州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利用贡献力量。

二、招募合作方作为市文保中心配套公共服务提供方,在杭州孔庙碑林指定区域合作运营“杭州孔庙碑林文化空间”项目,开展碑刻文化展示、儒家文化主题讲座沙龙、碑林研学体验、文化衍生品开发及文创饮品等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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