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于2026年5月12日10时至2026年5月12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下列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 交易标的: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52号4处房产3年租赁权
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拟租期 | 起始价 | 竞租保证金 | 租赁用途 | |
一 | 430.43 | 三年 | 1500000 | 750000 | 仅限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办公使用 | |
二 | 430.43 | |||||
文一路152号14幢(疗养楼)4层 | 430.43 | |||||
文一路152号14幢(疗养楼)5层 | 430.43 |
上述标的物作为一个标的,进行整体出租,招租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二、特别提醒
1、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押金为半年度租金。
2、意向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对标的物计划开展的经营事项应提前至文交所、工商部门、消防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认真踏勘标的物现场。意向方在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并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后方可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文交所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交易须知》及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转租协议无效,并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4、承租人若进行合作经营的,须提前与出租方进行沟通,并将相关合作经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明等)报备至出租方处,且合作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
5、水、电等其他各类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及改造。
7、承租方承租后,若提前退租的,则退租后一年内不得再次承租出租方出租的任何标的。
8、出租方可在出租标的所在地院内,为承租方提供诺干停车位,具体提供数量,由出租方根据该场地停车位使用计划进行确定。
三、 承租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
2、该项目标的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
3、本次租赁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4、意向报名方在公告期间内报名须向文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获得标的后,交易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转换后不足租赁押金的,应另行补足,租金另付。未获得标的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5、交易服务费:承租人按最终成交价的半个月租金向文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四、 交易方式: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需线下提交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已到账的意向竞租人进行报价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网站进行报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接受咨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须在2026年5月11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前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递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申请书》、《交易承诺书》、意向方身份材料等)及交易保证金。
六、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571-85333666 13858063558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6层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