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区天马路79号园区写字楼招商公告
受委托方委托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杭州滨江区天马路79号园区进行挂牌招商。招商方案如下:
一、交易标的
标的 | 建筑面积(㎡) | 拟租期 | 起始价 | 租赁用途 |
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部分楼层 | 约6300 | 1-3年(不含3年) | 精装修租金为2.63元/平方米.天,毛坯租金为2.19元/平方米.天,均为包含5%增值税的含税价。 | 办公,可分层分区块租赁 |
招商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交易保证金为首年年租赁底价的10%(向上取整至千位),在下次正式挂牌时交付。 | ||||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经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失信记录的企业,重点面向科技类、文旅类、数字创意类等业态公司。
三、对承租人的要求
1.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额,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2.出租方对租赁用途的要求,不作为出租标的满足该业态要求的承诺或保证,意向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对标的物计划开展的经营事项应提前至相关部门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认真踏勘标的物现场。意向方在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并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后方可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文交所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招商公告》及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不得转租或擅自改变出租用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转租协议无效,并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4.承租人如需进行装修改造的,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如需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应经出租方同意,并须自行将装修设计方案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完成相关验收,同时装修竣工图纸报出租方备案。
5.水、电、物业、空调、设备使用等任何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可能涉及到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a、水费和电梯费:承租人使用的水费(含排污费)和电梯电费,按实际房产使用建筑面积分摊,计费标准按规定收费,每月结算一次;
b、电费:承租人使用的电费,按电表实际计量,计费标准按规定收费,每月结算一次;
c、物业管理费:委托园区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收取。
6.装修免租期:1个月。
7.交易标的的交付。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付,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付。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8.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商办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等文书,若拒绝的则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咨询报名和踏勘安排。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接受咨询报名,意向方可在2025年12月12日下午5:30前报名咨询,根据报名咨询情况由出租方安排现场踏勘。截止日前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递交相关报名材料。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33366;
联系地址:杭州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6楼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