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于2025年4月17日10时至2025年4月17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对下列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 | 建筑面积(㎡) | 拟租期 | 起始价 | 交易保证金 | 租赁用途 | |
1 | 杭州市拱墅区西湖文化广场E座4楼物业 | 700 | 至2015年12月31日止 | 993900 | 50000 | 文化类产业或办公,所开展的经营业态应获得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同意后方可经营。 |
招租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二、特别提醒
1、租赁押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2、出租方对租赁用途的要求,不作为出租标的满足该业态要求的承诺或保证,意向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对标的物计划开展的经营事项应提前至文交所、工商部门、消防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认真踏勘标的物现场。意向方在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并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后方可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文交所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交易须知》及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不得转租或擅自改变出租用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转租协议无效,并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4、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如需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应经出租方同意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水、电、物业、空调、设备使用等任何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可能涉及到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a、水费:承租人使用的水费(含排污费),以水表实际计量,按实际房产使用建筑面积分摊,计费标准按规定收费,每月结算一次;
b、电费:承租人使用的电费,按电表实际计量,计费标准按规定收费,每月结算一次;电梯使用产生的电费按实际房产使用建筑面积分摊,每月结算一次;
c、物业管理费:委托浙江耀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与管理费,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68829.51元,每半年结算一次。
6、装修免租期: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个体或自然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失信记录。
2、该项目标的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
3、本次租赁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4、意向报名方在公告期间内报名须向文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获得标的后交易保证金全额转换为租赁押金。未获得标的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四、交易方式
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需线下提交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已到账的意向竞租人进行报价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网站进行报价。
五、咨询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意向方须在2025年4月16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前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递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申请书》、《交易承诺书》、意向方身份材料等)及交易保证金。
六、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0571-85333666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6层。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