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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及教工路多间商铺挂牌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及教工路多间商铺挂牌公告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于2025年1月27日10时至2025年1月27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下列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 交易标的:

 (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

建筑面积(㎡)

拟租期

起始价
  (年租金)

竞租保证金

租赁用途

1

文一路182号1楼、文一路182号1楼辅助部分、文一路182号2楼

50.39

三年

75600

378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2

文一路180号1楼、文一路180号2楼、文一路180号1楼辅助部分

50.39

三年

75600

378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3

文一路172号1楼、文一路172号1楼辅助部分、文一路172号2楼

50.39

三年

75600

378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4

文一路158号1楼

21.47

三年

35800

179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5

文一路146号1楼

22.84

三年

38100

190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6

文一路144号1楼

27.94

三年

46600

233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7

教工路193号1楼、教工路193号2楼、教工路193-1号1楼、教工路193-1号2楼

117.7

三年

175300

876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8

文一路146-2号1楼

22.12

三年

36900

184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9

文一路144-2号1楼

22.84

三年

38100

190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0

文一路160号1楼

21.47

三年

40951

20476

免餐饮业,免酒店、公寓

11

教工路183号

10.65

三年

17800

89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2

教工路185-2号

9.68

三年

16100

80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3

文一路178号(1层、2层、1层辅助部分)

50.38

三年

75600

378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4

文一路176号(1层、2层、1层辅助部分)

50.39

三年

75600

3780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5

文一路154号1楼

19.52

三年

32500

162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16

文一路150-2号1楼

21.59

三年

35900

17950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经营的、非使用明火的业态,禁止经营酒店、公寓业态,禁止经营重餐饮(制作方式为煎、炒、烤、炸等)等需要排放油烟的业态

 

招租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其中文一路182号1楼、文一路182号1楼辅助部分、文一路182号2楼;文一路180号1楼、文一路180号2楼、文一路180号1楼辅助部分;教工路185-2号;教工路185-3号四间商铺无下水道。

 

二、特别提醒

1、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意向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对标的物计划开展的经营事项应提前至文交所、工商部门、消防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认真踏勘标的物现场。意向方在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并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后方可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文交所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交易须知》及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转租协议无效,并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4、承租人若进行合作经营的,须提前与出租方进行沟通,并将相关合作经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明等)报备至出租方处,且合作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

5、水、电、物业等任何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及改造,装修期及改造期的免租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另行协商。

 

三、 承租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该项目标的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

3、本次租赁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4、意向报名方在公告期间内报名须向文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获得标的后,原租户承租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转为租金;非原租户承租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押金,租金另付。未获得标的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四、 交易方式: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需线下提交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已到账的意向竞租人进行报价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网站进行报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接受咨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须在2025年1月24日下午15时报名截止前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六、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571-85333666 13858063558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6层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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