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望京商务中心A幢4、5号4-5层部分房屋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于2024年10月23日1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对下列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 | 建筑面积(㎡) | 拟租期 | 起始价 | 交易保证金 | 租赁用途 | |
1 | 杭州市望京商务中心A幢4、5号4-5层部分房屋 | 628.47 | 五年 | 414,051.75 | 104,000 | 除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明令禁止经营的业态外,其余业态经行政审批后均可经营 |
招租房产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二、特别提醒
1、租赁期间租金变动情况:自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例如实际承租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按挂牌价格成交的,则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的年租金为人民币426,473.3元(414,051.75*1.03);2027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的年租金为人民币439,269.5元(426,473.3*1.03),以此类推直至租赁期满。
2、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3、本次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权仅限于出租标的的场地使用权,出租标的不提供工商注册或营业执照办理等事项,承租方应在充分了解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承租。
4、出租方对租赁用途的要求,不作为出租标的满足该业态要求的承诺或保证,意向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对标的物计划开展的经营事项应提前至文交所、工商部门、消防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认真踏勘标的物现场。意向方在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并认可标的物的状况后方可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文交所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挂牌公告》、《交易须知》及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及瑕疵,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5、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不得转租或擅自改变出租用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转租协议无效,并将承担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6、装修免租期:2个月。装修免租期计入总租赁期内,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免租期内仅免房屋租金,其他费用如物业、水电等费用仍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出租标的实施装修及改造等事项的相关审批或报备程序由承租方按杭州市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或报备程序后向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装修及改造等事项。
7、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如需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应经出租方同意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水、电、物业、空调、设备使用等其他任何因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个体或自然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失信记录。
2、该项目标的在承租期限内不得转租及改变出租用途。
3、本次租赁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4、意向报名方在公告期间内报名须向文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方获得标的后交易保证金全额转换为租赁押金。未获得标的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5、交易服务费:承租人按最终成交价的一个月租金向文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四、交易方式
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需线下提交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已到账的意向竞租人进行报价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文交所资产处置平台网站进行报价。
五、咨询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意向方须在2024年10月22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前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递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申请书》、《交易承诺书》、意向方身份材料等)及交易保证金。
六、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0571-85333666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6层。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4年10月10日